近期,事关电动车管理规定成为大家热议话题,原因是多地交管部门明确,7月1日起电动车、三轮车、四轮车将要迎来管理新政策,例如惠州管理条例,宣城专项治理,陕西、海南过渡期管理等,除了熟知的查处未戴头盔以外,还有多种行为列入严查之列。
电动车管理新规是一把双刃剑,好处是加大电动车的治理和约束,道路出行安全系数会更高,但不好的一面,对于各位车主来说,需要遵守的规矩又多了,而且,违规上路或面临处罚,所以,车主有必要注意,比如7月上路严查的“2不超3不带”。
电动车上路“2不超”
严查的2不超,分别是电动车不超标、上路不超速,从上路到源头商家,都将严查、严惩。
1、 上路电动车不超标
近期,多地交管部门发布超标电动车提醒,从2025年7月1日起,陕西、山西临汾、海南海口、屯昌等多地的超标电动车将禁止上路。
超标电动车定义:
电动自行车:时速已超过25km/h,电机额定功率超过400W,蓄电池额定电压大于48V,整车尺寸大于1.1米,整车重量超过55kg。
电摩、电动三、四轮车:未列入工信部机动车产品目录公告。
不仅是电动车针对超标车加大查处,对于非国标电动三、四轮车,全国禁售、禁上路,多地也开展查处,并且明确销售额5万以上构成犯罪!
2、 上路电动车不超速
摩托车当年因为污染、噪音等问题被禁止以后,电动车改装超速、飙车炸街情况愈发突出,各地对于电动车上路超速行为开启严查模式,比如深圳明确:改装、飙车、走快速路,电动车违法全方位严查,将采取拘留处罚。
电动车超速定义:
电动自行车:非机动车道行驶,限速15公里每小时;
电动轻便摩托车:机动车道行驶,限速50公里每小时;
电摩、电动三、四轮车:不可改装时速,超过车辆限速值;
当电动车因为改装导致超速行驶,不仅车主需要承担责任,作为改装的商家,也需要承担责任,无论车主还是商家,都不要有侥幸心理。
电动车上路“3不带”
1、 不带车篷(遮阳伞)上路
7月落地的惠州管理条例就明确,加装车篷(遮阳伞)等行为上路,将处20元罚款,另外,近期湖南湘潭也正开展电动车、三四轮车非法装篷上路行为,开展严查严治。
2、 不带电动车及电池进电梯
电动车自燃隐患成为近些年关注的焦点,而电动车每次自燃带来的人员财产损失,让人倍感痛心,对此,各地下定决心,通过立法明确,电动车以及电池进电梯上楼的高风险行为。
例如山西就通过《山西省消防条例》新修订明确,电动车以及电池禁止进入电梯,最高罚5000元,2025年已经有北京、黑龙江出台条例,都对于电动车以及电池上楼充电、停放进行明确禁止,并明确处罚,比如北京对个人处500-1000元罚款,单位最高可罚万元。
3、 不带违规尾箱(外卖箱)上路
电动车不仅是代步工具,还是许多外卖骑手使用的谋生工具,而外卖电动车一般都会加装外卖箱,但需要注意,一定要切记合规,近期石家庄公安交警严查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加装行为,发现多辆外卖电动车从外观尺寸到参数,都和电动自行车合格证不一致,其中就包括违规加装尾箱。
什么是违规尾箱:国标电动自行车是有明确高度不超过1.1米、宽度不超过0.45米,如果是电摩车型,要求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.5米,宽度不得超过车把0.15米,切记合规加装外卖箱。
7月电动车严查主要集中在超标、超速,不随意改装、充电等多方面,这些行为也都是导致交通不安全,消防隐患大的主因,希望车主可以及时调整避免,这样既不担心被查被罚,用车也会更安全。对此你们有什么看法?欢迎评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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